贸易形式有按商品流动方向、按商品形态、按生产国与消费国关系、按是否加工、按结算方式、特殊贸易形式、按地域范围、按洽商形式。贸易形式的分类多样,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多个类别,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。

1、按商品流动方向:
进口贸易:外国商品或服务进入本国市场。
出口贸易:本国商品或服务销往国外。
过境贸易:商品通过第三国运往最终目的地,但不涉及所有权在第三国的转移。
2、按商品形态:
有形贸易:实物商品的进出口。
无形贸易:服务和技术的进出口,如咨询、软件、版权等。
3、按生产国与消费国关系:
直接贸易:生产国直接卖给消费国。
间接贸易/转口贸易:通过第三国进行交易,第三国从事转口贸易。
4、按是否加工:
一般贸易:直接买卖成品或原料,不涉及加工。
加工贸易:包括进料加工、来料加工,进口原料加工后再出口。
5、按结算方式:
现汇贸易:使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等现汇结算。
易货贸易:商品直接交换,不涉及现金交易。
6、特殊贸易形式:
对等贸易:双方都有进有出,以取得收支基本平衡,包括易货贸易、补偿贸易、互购贸易、产品回购协议等。
设限贸易:受特定贸易限制或配额控制。
自由贸易:无显著贸易限制,遵循市场原则。
公平贸易:强调公平的劳动条件和环境标准。
7、按地域范围:
国内贸易: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部的交易。
国际贸易:跨越国家边界的交易。
8、按洽商形式:
口头洽商:面对面谈判、电话磋商。
书面洽商: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子数据交换(EDI)等。
这些分类反映了贸易活动的多样性,不同形式适应了不同国家、企业间的经济合作需求和市场条件。